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证明。
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证明。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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