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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人员在中山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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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凭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中山开户的有效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参保登记。

2.居住证人员应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实不能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的,可提供直系亲属或监护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居住证到期后下个医保年度不自动续保,若已缴费成功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若需在下个医保年度继续参保,应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向所在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本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未就业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直系亲属,在符合条件之日(居住证有效期开始之日或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可一次性缴纳从申请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时,需另提供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相关资料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超过3个月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再受理当年度的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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