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 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九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规定。
Copyright © 2019- itiz.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